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網絡安全法》的主要內容
《網絡安全法》調整范圍包括:網絡空間主權,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,網絡運營者,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義務等內容。
全文共7章79條,包括:總則、網絡安全支持與促進、網絡運行安全、網絡信息安全、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、法律責任以及附則。
《網絡安全法》具有六大亮點:
1.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。
2.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。
3.明確了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。
4.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。
5.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。
6.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規則。
施行《網絡安全法》的重大意義
《網絡安全法》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問題的基礎性法律,是網絡安全領域“依法治國”的重要體現。
《網絡安全法》是適應我國網絡安全工作新形勢、新任務,保障網絡安全和發展利益、落實國家總體安全觀的重要舉措。
制定《網絡安全法》,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,也是維護國家網絡安全的客觀需要。
《網絡安全法》與社會民生息息相關
《網絡安全法》內容主要涵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、網絡數據和用戶信息保護、網絡安全應急與監測等領域,與社會、組織及個人緊密相關:
一是確立了網絡空間主權原則,將網絡安全頂層設計法制化。
二是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,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確立為國家網絡空間基本制度。
三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要求,加大對網絡詐騙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。
廣州網警在行動
《網絡安全法》公布后,廣州網警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傳貫徹活動。今年以來,召開了全市重點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會議,壓實了網絡安全主體責任;結合網絡安全“進機關、進企業、進學校”宣傳活動,先后派員到市住建委、市司法局、廣州供電局和廣汽集團等15家重點單位舉行網絡安全講座,受眾超過3000人,提升了網絡安全防范意識。